玻璃鋼防腐工程稅金和包干費
2019-07-23 05:33:00
玻璃鋼防腐工程稅金
稅金是指國家稅法規定的應計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內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1)營業稅指施工企業承包建筑安裝工程的收入按國家規定的稅率向稅務部門繳納的稅款
(2)城市維護稅指為加強城市維護建設,擴大并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來源,由納稅人在交納營業稅的同時,按國家規定的稅率向稅務部門繳納的用于城市維護建設方面的稅款。
(3)教育附加費指為發展地方教育事業,按國家規定的附加率,向稅務部門繳納的費用。
冶金部建筑安裝工程稅金計算。根據北京市建委、計委、財政局、建行北京市分行(87)京建字第113號文件、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發(1989)93號文件及京政發(1993)36號文件規定的費率標準繳納稅金,計算方法是:稅金計取基數=(直接費十企業經營費+利潤)X稅率3.4%公式中企業經營費內容為企業經營管理層對建筑、安裝、市政施工管理部門在經營中所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用和財務費用
玻璃鋼防腐工程包干費
包干費是指按施工圖預算加系數承包的工程,對不可預見的費用采取系數包干的費用。
(1)包干費的包干內容
①執行費用定額期間,在費用范圍內,國家對某些費用的標準和價格上調,而費用定額未作調整時所增加的費用。
②設計變更增減相抵后,凈增值在包干費的20%以內(含20%)的設計變更。
③停水停電每月在工作時間助h以內(含8h)的停工窩工損失。
④在國家標準允許范圍內的材料理論重量與實際重量的差異。
⑤由于建設單位原因,設備材料供應不及時而造成的停工窩工每月在24h以內(含24h)的損失。
(2)包干費不包括的內容
①改變設計結構、擴大設計規模、改變工藝流程、提高工程標準等的設計變更,②地下古基、文物及其他障礙物處理的費用,③因停建、緩建、計劃變更及非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停工、窩工、機械停歇、材料倒運等的損失。④材料品種、規格代用造成的量差、價差以及建設單位供應的各種材料價差費用,⑤由于不可抗拒的各種原因所造成的損失,預防或減少損失的措施費用。⑥建設單位臨時委托的各種工作的費用,⑦政策性的調整所增加的費用。
(3)包干費可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根據工程建設需要,經雙方協商在合同中擴大或縮小包干范圍,相應調整包干費費率。
(4)設計變更的費用由施工單位編制預算,經建設單位同意后包干使用。凡在包干范圍內設計變更不應計取包干費,其他各項費用按規定計取。凡在包干費范圍外的變更和委托,各項費用均按此規定計取化工部1989年規定:預算外包干費以直接費加間接費為計算基數。工業建筑安裝工程費率為5%;民用建筑安裝工程為3%。
稅金是指國家稅法規定的應計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內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1)營業稅指施工企業承包建筑安裝工程的收入按國家規定的稅率向稅務部門繳納的稅款
(2)城市維護稅指為加強城市維護建設,擴大并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來源,由納稅人在交納營業稅的同時,按國家規定的稅率向稅務部門繳納的用于城市維護建設方面的稅款。
(3)教育附加費指為發展地方教育事業,按國家規定的附加率,向稅務部門繳納的費用。
冶金部建筑安裝工程稅金計算。根據北京市建委、計委、財政局、建行北京市分行(87)京建字第113號文件、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發(1989)93號文件及京政發(1993)36號文件規定的費率標準繳納稅金,計算方法是:稅金計取基數=(直接費十企業經營費+利潤)X稅率3.4%公式中企業經營費內容為企業經營管理層對建筑、安裝、市政施工管理部門在經營中所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用和財務費用
玻璃鋼防腐工程包干費
包干費是指按施工圖預算加系數承包的工程,對不可預見的費用采取系數包干的費用。
(1)包干費的包干內容
①執行費用定額期間,在費用范圍內,國家對某些費用的標準和價格上調,而費用定額未作調整時所增加的費用。
②設計變更增減相抵后,凈增值在包干費的20%以內(含20%)的設計變更。
③停水停電每月在工作時間助h以內(含8h)的停工窩工損失。
④在國家標準允許范圍內的材料理論重量與實際重量的差異。
⑤由于建設單位原因,設備材料供應不及時而造成的停工窩工每月在24h以內(含24h)的損失。
(2)包干費不包括的內容
①改變設計結構、擴大設計規模、改變工藝流程、提高工程標準等的設計變更,②地下古基、文物及其他障礙物處理的費用,③因停建、緩建、計劃變更及非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停工、窩工、機械停歇、材料倒運等的損失。④材料品種、規格代用造成的量差、價差以及建設單位供應的各種材料價差費用,⑤由于不可抗拒的各種原因所造成的損失,預防或減少損失的措施費用。⑥建設單位臨時委托的各種工作的費用,⑦政策性的調整所增加的費用。
(3)包干費可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根據工程建設需要,經雙方協商在合同中擴大或縮小包干范圍,相應調整包干費費率。
(4)設計變更的費用由施工單位編制預算,經建設單位同意后包干使用。凡在包干范圍內設計變更不應計取包干費,其他各項費用按規定計取。凡在包干費范圍外的變更和委托,各項費用均按此規定計取化工部1989年規定:預算外包干費以直接費加間接費為計算基數。工業建筑安裝工程費率為5%;民用建筑安裝工程為3%。